灵寿县领导团结协作,描绘未来发展蓝图
近年来,灵寿县在县委、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为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,强化责任担当,灵寿县领导携手共进,共同描绘了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。近日,灵寿县领导分工明细揭晓,为全县人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。
灵寿县领导分工明细的揭晓,旨在进一步优化领导力量配置,强化责任担当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此次分工明细,充分考虑了各领导同志的专业特长和实际工作需要,明确了各自分管领域和职责,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一、加强党的建设,筑牢思想根基
灵寿县领导高度重视党的建设,明确提出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,筑牢思想根基。具体分工如下:
县委书记负责全面工作,重点抓好党的政治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。
县委副书记兼县长负责政府全面工作,重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、民生保障和项目建设。
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长负责党的组织建设、干部人事工作和人才工作。
县委常委、宣传部长负责意识形态工作、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。
二、聚焦经济发展,推动转型升级
灵寿县领导紧密围绕经济发展主线,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。具体分工如下:
县委书记兼县长负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,重点抓好招商引资、项目建设、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。
县委常委、副县长负责工业经济、商务和市场监管工作。
县委常委、副县长负责农业和农村工作,包括种植业、养殖业、农业产业化发展等。
县委常委、副县长负责交通运输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等工作。
三、保障和改善民生,增进人民福祉
灵寿县领导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,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。具体分工如下:
县委副书记兼县长负责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,包括教育、医疗、就业、社会保障等方面。
县委常委、副县长负责脱贫攻坚工作,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。
县委常委、副县长负责文化和旅游、卫生健康、体育等工作。
县委常委、副县长负责安全生产、应急管理、信访稳定等工作。
四、加强社会治理,维护社会稳定
灵寿县领导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,着力维护社会稳定。具体分工如下:
县委书记兼县长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包括打击犯罪、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等。
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负责政法工作,包括公安、司法、信访等工作。
县委常委、副县长负责城市管理、市场监管、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。
县委常委、副县长负责民族宗教、外事、侨务等工作。
灵寿县领导携手共进,共创美好未来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,全县上下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、更加务实的作风,全力以赴推动灵寿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。